本报讯(记者吕华 实习生李丹) 市卫生监督所近期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项检查,昨日通报了检查结果,市直管的40余家使用中央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没有一家完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新风口设计不合理,新风入口设置在排风管道下侧或相邻,排风口距新风口不足2米,甚至个别单位从操作间(卫生间)排放出的油烟等污浊有害气体又直接从新风口吸入,经风管送入室内各个区域,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严重污染。
此外,冷却塔清洗消毒不彻底,无除藻消毒设施,冷却塔水质泛黄或出现藻类污染。
按国家采样规范,检查人员在新风机组和新风出口内侧面和底面及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采样,最大积尘量分别为每平方米110.34克、97.14克,平均积尘量为56.45克、57.18克,分别超过国家标准8.31和8.57倍,均属于重度污染。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安装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今冬供暖前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出现的卫生安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经监督抽检后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按相关卫生法律程序暂时停止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直到整改复验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