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地第一部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规定,所有权人未按照《办法》规定对系统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清洗的,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市使用集中空调的建筑物约有近5000家,冷却塔1万余个,风管面积大约2000万平方米。如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长时间运行而又不进行清洗消毒的话,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之前的管理规定相比,《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管理的范围,明确了管理单位的自身管理职责,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加大了监督执法处罚力度。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卫生标准,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一定时间后再次使用的,应当对冷却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系统运行期间,应当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所有权人或者受所有权人委托对系统进行日常卫生维护管理的单位,未按照办法规定对系统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清洗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同时为确保集中空调的设置符合卫生管理标准,《办法》还规定对系统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卫生管理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可能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造成疾病传播的,区、县人民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暂停全部或者部分系统运行,并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系统及相关区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